2020.07
自70年代起,香港已設有深具條理且行之有效的保護區制度,以保護自然資源。現時,香港約有四成土地面積,已按《郊野公園條例》(第208章)的規定,獲指定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,以作保育、郊野康樂及戶外教育用途。
大嶼山有約七成土地,已獲指定為郊野公園,當中包括北大嶼郊野公園、北大嶼郊野公園(擴建部分)和南大嶼郊野公園。兩座著名山峰,即鳳凰山及大東山,均位處南大嶼郊野公園範圍內,每年吸引數以千計登山人士。郊野公園內高地起伏不斷,而在多個山峰更可盡賞壯闊秀麗的景觀,遠眺島上四面八方的景色,包括優美的南大嶼海岸線與北面的赤鱲角機場,同時保留了各重要生境,例如天然河溪及山地林。
除郊野公園外,大嶼山共有八個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及兩個特別地區;設定目的為保育島上重要的生態資源。
現時,大嶼山周邊水域有三個海岸公園,包括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、大小磨刀海岸公園和大嶼山西南海岸公園。這三個海岸公園乃根據《海岸公園條例》 (第476章) 設立,以期保育中華白海豚、其生境和公園範圍內的海洋和漁業資源。
為進一步保育大嶼山的海洋環境,政府將繼續推展設立二個擬議海岸公園的籌備工作,即南大嶼海岸公園及就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而擬議的海岸公園。長遠而言,透過積極的保育管理,把具重要生態價值的水域劃為海岸公園,預期大嶼山的海洋生境將因而更臻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