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資格申請機構:

  1. 本地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;或
  2. 本地註冊非牟利公司;或
  3. 本地專上教育院校

每宗申請而言均須由單一機構提出。申請機構需屬擬議項目的單一聯絡點,負責有關項目事宜。不過,申請機構可與其他支持/資助團體攜手合作,以實行擬議項目。

* 機構亦必須符合其他要求方可申請基金資助,詳情請參閱基金的《申請指引》